人工智慧酒駕量刑估計系統

AI DUI Sentencing Estimate System

本網頁展示台灣大學法律資料分析研究室與台灣師範大學數位人文研究室之研究成果。 研究室使用司法院所公開釋出的判決書作為訓練資料,運用自然語言處理+深度學習技術建立人工智慧模型,針對酒駕案件(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 DUI)預測可能的判決結果,提供讀者參考。 本研究目前使用的是單純酒駕判決(刑法§185-3條第1項第1款),因此不包含其他致人於傷、致人於死,或吸毒駕車。 因其運算方法與數據,本研究亦有研究限制,詳情可參閱後附學術論文,AI模型運算結果僅供學術討論。如有指教、回饋或合作需求,請洽:hlshao2@gmail.com。

使用方法:
一、請於下列框框中輸入「酒駕相關情狀」的任意文字,可以是虛構的或真實的,例如「某某飲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程度,基於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駕車上路。」
二、按下「計算」,得到人工智慧所預估之數值。
三、使用者可以加入任意資訊。如「經查為累犯」等等,觀察其異同。
四、在下面部分,本網頁隨機提供了一些以往判決中的案例與「事實情狀」,以及其實際判案結果,提供參考。

後記: 「酒駕」案件是台灣重要的社會議題之一,也是法律實踐與社會意識的重要接點。 尤其是發生酒駕重大傷亡事件之際,更是會有很多的社會辯論以及修法呼聲。研究室成員期望能提供此議題的實證研究,同時關心社會。(2021.12)

量刑估計數值: 大於2月,3月以下

上格輸入情狀: 某某飲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程度,基於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駕車上路。經查為累犯。

模型展示說明影片

相關學術論文1: 邵軒磊,2021/5, 人工智慧與酒駕刑度估計──深度學習卷積神經網路量刑模型之實踐, 月旦法學雜誌。
相關學術論文2: 黃詩淳、邵軒磊,2020/3, 以人工智慧讀取親權酌定裁判文本--自然語言與文字探勘之實踐,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相關學術論文3: 黃詩淳、邵軒磊,2017/11,運用機器學習預測法院裁判: 法資訊學之實踐, 月旦法學雜誌。

過往案例

請點選「隨機抽出」,本欄位將提供三則過往的酒駕案例,提供刑度與事實之對照,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之公開判決書。

真實量刑數值: 大於3月,6月以下
判決記載: 事實及理由一、本案犯罪事實與證據,除於犯罪事實欄第7 行補充「基於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第1 款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被告前因公共危險罪,經本院以105年度交簡字第3601號判處有期徒刑4 月確定,於民國106 年3 月24日執行完畢,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佐,其於受徒刑之執行完畢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刑法第47條第1 項規定加重其刑。...

真實量刑數值: 大於3月,6月以下
判決記載: 事實及理由一、犯罪事實:陳紹偉於民國107 年11月30日凌晨4 時許至同日上午7 時許,在臺北市○○區○○路0 段0 號世貿中心內飲用酒類若干後,明知酒後駕車極易危及交通往來安全,竟基於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於同日下午1 時30許,因欲前往臺北市信義區四維路某處接送太太,自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上某加油站附近駕駛車牌號碼00-0000 號自小客貨車外出而行駛於道路。嗣於同日下午3 時24分許,行經臺北市○○區○○○路0 段000 號前時,為警攔查,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7毫克,因而查獲上情。二、證據名稱:(一)被告陳紹緯於警詢、偵查中之自白(見速偵卷第5 至6 頁、第25頁正反面)。(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吐氣酒精濃度檢測暨拒測法律效果確認單1 紙(見速偵卷第11頁)。(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1 紙(見速偵卷第12頁)。(四)酒精測定紀錄表1 紙(見速偵卷第12頁)。(五)吐氣酒精測試器檢定合格證書1 紙(見速偵卷第14頁)。...

真實量刑數值: 大於1月,2月以下
判決記載: 事實及理由一、犯罪事實:(一)林川途於民國107年5月30日12時30分至13時10分許,在宜蘭縣五結鄉某處飲用啤酒2瓶,致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已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狀態後,竟仍基於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小客車自上開處所上路。嗣行經宜蘭縣五結鄉五結路2段105巷巷口前,因駕車未繫安全帶為警攔查,發覺其身上散發酒味,遂當場對其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於同日13時22分許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0毫克,而查知上情。(二)案經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二、證據:(一)被告林川途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二)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證號查詢汽車駕駛人資料、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各1紙、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影本2紙。...

this is author picture

邵軒磊, Hsuan-lei SHAO

Project Director, Corresponding Author
hlshao2@gmail.com
Associate Professor, DEAS, NTNU
this is author picture

范植荃, Chih-chuan FAN

Project Assistant, IT Engineer

this is author picture

楊子潁, Tzu-ying YANG

Project Assistant, IT Engineer
this is author picture

黃詩淳, Sieh-Chuen Huang

Project Collabrator, Co-Author
schhuang@ntu.edu.tw
Professor, College of Law, NTU
Director of Lab. of Legal Analitics, NTU.

this is author picture

實驗室成員, The Cat

Lab Member